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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大连市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2日

学校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大连市科技奖励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大政发【2017】15号)规定要求,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推荐范围

大连市技术发明奖和大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推荐条件

1.推荐可由单位推荐或专家推荐。

单位推荐:驻连各大专院校、市属及以上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奖励项目,由本单位初审后行文推荐;企业科技奖励项目一般由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行文推荐。

专家推荐:需要5位具有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同时推荐。每位推荐专家每年只能推荐一项本人所熟悉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同时应按要求独立撰写书面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推荐专家所在单位公章。在市科学技术奖评审过程中,所推荐项目存在争议的,推荐专家负有协助处理异议的责任。

2.推荐项目应于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并已应用。

3.推荐项目的完成单位须是独立法人单位,且第一完成单位在大连市区域内,项目须在大连市区域内推广应用。

4.推荐项目须在推荐单位、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不存在异议。

5.同一项目不能同时推荐本年度市技术发明奖、市科技进步奖或市专利奖;同一项目已申报本年度国家、省科技奖励的不能推荐市科技奖励;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评审。

6.不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7.已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三、推荐办法

采取网络和书面同时推荐的形式。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文档和纸质书面材料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超页面(超容量)推荐项目,不予受理。

1.网络推荐要求

登录大连市科技奖励网上申报系统(http://kjjl.dlinfo.gov.cn),按要求在线填报。由科技处统一未申报教师分配账号。完成单位意见栏需填写相关项目的公示情况,明确推荐理由,附件中的其他证明须上传在推荐单位、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的公示截图,明确推荐理由。

2.书面材料推荐要求

(1)《推荐函》一式一份,推荐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按奖种排序的推荐项目汇总表。

(2)各项目《科学技术奖励申报资料受理审核单》一式一份,与网络推荐材料相符的纸质申报材料5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3份。

四、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请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推荐时要一并提交。

五、各单位推荐项目受理截止时间:各单位于2017年6月5日前提交项目申请书及支撑材料1份;6月2日—6月12日推荐奖项公示,6月15日前学校网上推荐;6月16—26日项目材料完善,上交纸质申报材料,组织推荐上报。

联系人:张秀峰 87656248 (内线 5248)

乌云娜87656218 (内线 5248)

E-mail:kjkf@dlnu.edu.cn

科技处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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