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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8日 编辑:杨琨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提升我校教师科研能力,培育更多高水平成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效落实学校“四个突出”发展战略,切实提高我校科研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部门)提前谋划,精心组织,汇聚校内外力量,做好工作的部署落实。

一、选题指南

参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内容确定选题的方向及领域。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与申报辅导(10月下旬)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做好项目申报前的组织动员和辅导,聘请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项目申报进行具体指导。学校将组织召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辅导报告会。

第二阶段:确定选题方向(10下旬-11月上旬)

各位教师开展课题研究的前期准备工作,填写《选题意向书》。申请人确定和提交选题后,各单位(部门)可召集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预申报选题进行初步论证,提出修改建议。

第三阶段:撰写《预申报申请书》,组织初评(11月中旬-12月)

申请人撰写《预申报申请书》,各单位(部门)可以通过学术研讨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论证指导,切实提高课题申报质量,提升教师科研水平。申请人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各单位(部门)收齐汇总后报人文社科处,人文社科处邀请专家对《预申报申请书》进行指导,提出意见建议,反馈给各单位(部门)。

第四阶段:学习指南,评审修改(2023年1月)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达2023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后,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确定最终选题,并填写2023年版申报材料,学校将及时召开课题申报说明会,传达有关精神,对申请书撰写等事项进行专项培训。申请人结合本人研究基础和选题指南及时调整和优化申报材料,各单位(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复评。

修改后的申报材料于2023年1月中旬报送人文社科处,人文社科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再次进行指导,反馈给申请人进行修改。

第五阶段:完善论证,形成定稿(2023年2月)

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课题申请书,完成定稿,按2023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相关要求进行线上及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人文社科处根据上级下达名额完成评选,并进行形式审查、材料整理、数据录入等工作,确保准确无误地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以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正式通知为准,提交最终材料的时间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时间

11月10日报送《选题意向书》及汇总表电子版。

12月20日报送《预申报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

2022年1月15日报送《申请书》(2023版)及汇总表电子版,同时报送《申请书》纸质版3份。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预审报工作,做好组织动员,定期推进落实,组织专家入校讲座,与学校形成上下合力。各学科团队更要发挥“传、帮、带”作用,动员和指导团队成员申报项目,专家学者要带头申报,青年教师要主动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学校鼓励各各单位(部门)邀请专家讲座辅导,并给于经费支持。

联系人:许海英

电 话:0411-87656195

电子信箱:xhy@dln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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