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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司法厅“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课题研究选题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6日 编辑:杨琨

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在新时代辽宁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针对辽宁法治建设如何提质增效,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近日,辽宁省司法厅决定征集“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课题研究选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如何加强辽宁法治建设,提出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形成对辽宁全面振兴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选题原则

1.重点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方面,提出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选题。

2.聚焦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领域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着力点,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

3.选题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体现理论联系实际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省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鼓励开展实证应用对策研究。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站在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新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此项课题研究工作做为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一项重要抓手,组织骨干力量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把握选题与实际工作的密切联系,提出有价值的选题项目。

2.确保质量。注重选题质量,要紧紧围绕“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学术价值,切忌大而空、过于理论化。

3.时间节点。报送选题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3日17:00。各单位(部门)将选题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学院审批完毕)交至我处。

未尽事宜请参考官网通知:

“辽宁省司法厅门户网站”,网站地址http://sft.ln.gov.cn/

地 址:勤德楼A505

联系人:许海英

电 话:87656195

邮箱:44459078@qq.com




人文社科处

202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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